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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版务规定】以及【精华帖标准】

  1,本版属于技术区,在这里欢迎探讨关于TCL移动电话技术问题,交流彼此的感受和使用移动电话的各方面经验;

  2,不得在本版连续转载或者发表文章,一般以五篇为宜,超过五篇再不通知

  本人的情况下删除到最低限度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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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反国家规定、淫秽、反动等文章及图片,违者根据情况予以处罚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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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,关于版聊的问题,本版不反对版聊,但是一定要符合主题.关于技术讨论的,聊可以``不过需要在同一主题下展开讨论,不要以闲聊的方式来版聊!或者刻意为了加经验值而发帖.

  6,回复文章请勿寥寥数字应付,如“噢、恩、好、很好、很不错.......等等,如发现当暗灌处理一律删除;

  7,没有内容的帖子必须注明内空,同一内容的回复请不要单开主题,尽量在一个题目下回复,否则立即删除;

  8,无视本版规定,在版内恶意灌水者,经斑竹警告无效后,立即封POST权,

  9,对于含有恶意攻击而非善意评价的帖子,立封不误!

  10如有疑义以【社区规定】为准!

  希望大家能遵守规定,把本版办的更好!

  同时,本版随意公布黑名单,斑竹会按照以下格式公告黑名单者(随时更新)

  格式如下:

  被封者ID:

  被封者原因:

  封杀解除时间:

  操作者:

  毒龙2008年3月5日公告!

  
  本贴于 2008-03-05 10:37:08 被【毒龙VS赛扬】修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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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手机论坛欢迎您的到来!

恭喜!本帖被毒龙VS赛扬@-lNHn 加为精华。系统奖励10分!

2楼 2008-03-06 11:31:50
支持`````无规矩不成方圆``顶起```好好学习一下```
3楼 2008-04-16 19:53:27
呵呵,新人报道,支持ING...
4楼 2008-05-01 10:13:33
这个还是要遵守的,不然就乱套了...
5楼 2008-05-02 16:03:09
支持规定...呵呵,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...
6楼 2008-06-01 10:52:11
可以理解的.支持...
7楼 2008-06-01 14:14:45
支持 还是有点规矩的好
10楼 2008-07-08 22:47:17
这些规矩你都已经看过了,怎么说呢。。。还是有规矩点好。
11楼 2008-07-18 16:28:10
重新申明下,签名含有广告内容的,一律删除帖子!谢谢合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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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手机,所以手机!
13楼 2008-07-26 23:41:27
这帖子得顶``支持一下``真够详细的```谢谢分享``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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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买差不多三个礼拜了吧,整体感觉还不错,大方又不缺乏时尚!当初是在一朋友的推荐下WWW.8 2 6 126.C 0 M这里买的,行货,有全国,联保,价格还比较合理,后来几个同事也同时在那买过其他的产品,都觉得还好,质量没什么问题,可以去看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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